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协同创新机制


第一条 为有效促进地球探测智能化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与企业、政府、知识生产机构和中介机构等协作发挥各自的能力优势,大跨度整合互补性资源,加速技术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结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及自动化学院实际情况,建立本机制。

第二条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总体要求,对工程中心设立的5个工程技术研究室,包括智能化技术研究室、智能信息检测研究室、钻探优化控制研究室、智能仪器装备研究室、系统集成研究室,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增强优势”的原则,以支撑科技重大专项或重大工程为目标进行组织实施建设。

第三条 整合湖北省区域内外及地球探测行业内外的创新资源和创新要素,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多方位交流、多样化协作,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组织实施深度合作和开放创新,形成科学探索、人才培养、综合研发、产业创新的协同创新格局。

第四条 以学校现有优势特色学科和科研团队为核心,以高水平合作的协同单位为支撑,整合人才、学科、科研资源,形成以工程中心为核心要素,以政府金融机构中介组织创新平台非营利性组织等为辅助要素的多元主体协同互动的网络创新模式,通过知识创造主体和技术创新主体间的深入合作和资源整合,产生系统叠加的非线性效用协同创新。

第五条 工程中心通过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确保科研团队的人、财、物等资源的合理分配和科学使用,不断提升协同创新能力,促进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满足社会、区域和行业重大需求,服务创新型省份和人力资源强省建设。

第六条 工程中心主要围绕学校专业、学科建设和协同单位的发展需要确定研究方向,围绕研究方向和项目攻关组建年龄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突出的科研团队。

第七条 科研团队实行项目制管理,项目负责人独立负责科研团队管理和项目推进,接受工程中心的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罚。


发表时间:2021-01-06点击:编辑:陆承达